
据悉,周静华原籍中国广东,早年在中国涉嫌贪污受贿被立案调查,后被列入中纪委“百名红通人员”名单。
1987年,她与徐锦红在中国结婚并育有三名子女,该事实婚受到中国法律保护。
1988年,周静华使用伪造的“周婵玲”身份,携三名亲生子女与泰国男子朗萨在曼谷 Bang Rak 地区登记结婚,致使泰国户籍部门错误地将三名子女登记为朗萨亲生。
凭借这段婚姻关系,周静华于1992年依据泰国《国籍法》第9条取得泰国国籍。
2023年,经中泰两国联合调查确认,周静华通过伪造个人身份、亲属关系及婚姻状况等系列虚假材料获取泰国身份,其与朗萨的婚姻因存在重大虚假陈述,已违反泰国《国籍法》第16条第1款规定。
随后,泰国内政部已正式撤销其泰国国籍,同时中国政府也向泰方提出引渡请求,自2023年10月26日起,该犯一直由泰国中央女子惩教所羁押。
惩教署接到中央女子惩教所报告称,2025年7月15日,上诉法院维持一审判决,裁定在终审判决生效后90天内将中国籍跨国罪犯周静华引渡回中国,以追究其涉嫌利用职务贪污国家资产等罪行的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已终审完结。泰国惩教署于2025年7月18日接获泰国国家警察总署协调,依法依规严格履行程序,将跨国罪犯周静华移交中方。
此案始终受到中国政府高度关注。泰国惩教署依据《惩教法》及相关法律实施羁押,并严格遵循《泰国引渡法》及《中泰引渡条约》开展引渡工作。

目前,泰国惩教署代表已将周静华正式移交泰国总检察长办公室国际合作厅检察官及国家警察总署代表。


来源:泰国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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