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次褫夺军衔与勋章的决定依据《1936年泰国军衔法》及其1958年第六版修正案,以及《1964年国防部关于不适合保留军衔及爵位者的规定》第2条与第4条,同时参照《2005年总理府关于撤销王室勋章的规定》第6条、第7条第2款和第4款执行。
被褫夺军衔与勋章的人员如下:
一、隶属泰国国防总部
女少校 Supreeya Jamroen
自2567年7月16日起被褫夺军衔。依据终审法院裁定,Supreeya 女少校因伪造产权文件罪名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案件已于上述日期定谳。
与此同时,国王御准撤销其所有已获勋章,包括:
三等白象勋章
四等白象勋章
四等泰国王冠勋章
五等泰国王冠勋章
白象金质奖章
扎克拉玛拉勋章
二、隶属泰国陆军
上校 Yutthasat Suwanboon
自2568年3月27日起被褫夺军衔,原因是严重违反军纪、行为不检,构成重大军规违纪。
与此同时,国王御准撤销其所有已获勋章,包括:
二等泰国王冠勋章
三等白象勋章
四等白象勋章
四等泰国王冠勋章
扎克拉玛拉勋章
已从荣誉名单中除名
两名军官现已正式被移除出王室勋章获授名单,并由相关总理府公告进行确认。
本公告由时任看守总理、副总理普唐·维差猜代表国王签署,发布于2025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