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DI强调柬埔寨人和外国人获得公民身份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并概述了管理柬埔寨公民身份的法律框架,该框架可通过四种合法途径获得:出生、收养、结婚或入籍。
对于入籍,法律允许外国人申请,前提是他们至少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在柬埔寨长期合法居住、至少 40 亿瑞尔的合法投资、向国家预算捐赠 120 亿瑞尔或更多,或拥有政府认可的特殊才能或品质。所有申请人必须提供良好行为证明和确认信,表明他们在获得柬埔寨公民身份之前没有犯罪或轻罪记录。
据悉,自1999年以来,柬埔寨已在严格的法律要求下向5000多名外国人授予公民身份,平均每年约200人。GDI指出,与其他国家相比,这一数字仍然较低,表明入籍柬埔寨的门槛还是比较高的。GDI重申所有获得公民身份的外国人都必须符合法律和程序标准。
“指控柬埔寨出售公民身份是错误的,这显然是恶意损害柬埔寨国际形象的企图”GDI 表示,“获得柬埔寨公民身份的外国人是合法获得,有权获得依法并按正当程序签发的柬埔寨身份证件,包括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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