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柬埔寨国家电力公司(EDC)于发布通告,正式公布全国电动车充电站统一电价标准,此举旨在规范电动车充电服务市场,推动电动交通发展和绿色能源转型。

通告明确规定了持有营业执照的电动车充电服务经营者的收费标准:
1. 交流电(AC)充电:每千瓦时1050瑞尔(约0.26美元);
2. 直流电(DC)快充:每千瓦时1350瑞尔(约0.34美元)。
柬埔寨国家电力公司强调,上述价格为最高限价,持证经营的充电服务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低于该标准的收费价格。请所有电动车充电服务经营者和电动车使用者严格遵守新规,确保政策有效实施。
值得一提的是,该标准的出台标志着柬埔寨电动车产业向规范化发展迈出重要一步,不仅为市场提供了明确的价格指导,也将进一步推动该国绿色出行政策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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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明确规定了持有营业执照的电动车充电服务经营者的收费标准:
1. 交流电(AC)充电:每千瓦时1050瑞尔(约0.26美元);
2. 直流电(DC)快充:每千瓦时1350瑞尔(约0.34美元)。
柬埔寨国家电力公司强调,上述价格为最高限价,持证经营的充电服务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低于该标准的收费价格。请所有电动车充电服务经营者和电动车使用者严格遵守新规,确保政策有效实施。
值得一提的是,该标准的出台标志着柬埔寨电动车产业向规范化发展迈出重要一步,不仅为市场提供了明确的价格指导,也将进一步推动该国绿色出行政策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