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阮黄沙
调查显示,犯罪嫌疑人利用越南与国际黄金价差及国内黄金需求旺盛的情况,在柬越边境水道密布、小道众多的地理条件下,组织了两个走私团伙,累计走私113公斤黄金,案值达2520亿越南盾(约合人民币7200万元)。
其中,第一个团伙由阮明志组织,通过原隆安省(现西宁省)边境走私77公斤黄金,案值1720亿越南盾。2024年12月6日至17日期间,该团伙在柬埔寨购入黄金后,交由阮文创、高文职等人运往胡志明市,分别出售给阮志科(29公斤)和范玉胜(48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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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团伙由阮黄沙指挥,通过安江省边境走私36公斤黄金,案值近800亿越南盾。该团伙在2024年12月11日至17日间分5次走私,其中4次成功运送24公斤。12月17日最后一批12公斤黄金在运输途中被安江省边防部队截获。
因主犯阮黄沙(涉嫌走私36公斤黄金)在逃,越南公安部调查机关于近日签发第925/QĐTN-CSKT-P3号通缉令,警方敦促阮黄沙主动投案自首。